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长荣等3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姚桂云等9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刘炳衡等25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小明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宗志刚等6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下载:1.李长荣等32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姚桂云等9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刘炳衡等25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宗志刚等6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李小明等2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