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市场供需双方失衡的情况下,“试用期”也成为一些用工单位获取廉价劳动力的途径。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